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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用途與適用范圍
GKG型礦用一般型低壓開關柜(以下簡稱開關柜)取得了礦用合格證和安標認證證書。適用于各種礦區(qū)、無瓦斯、煤塵爆炸危險場所及非煤礦山等其他類似的地下工業(yè)生產部門。
開關柜適用于電廠、廠礦企業(yè)等電力用戶的交流50Hz,額定工作電壓660V,380V,額定工作電流至3200A及以下,作為動力、照明及配電設備的電能轉換、配電控制之用。
二、 引用執(zhí)行的相關標準:
GB 3636.1-2010 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1部分:設備 通用要求GB 3836.3-2010 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3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護的設備GB 14048.1-201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:總則GB 14048.2-2008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:斷路器GB/T 4208-2008 外殼防護等級(IP代碼)
GB/T12173-2008 礦用一般型電器設備
GB/T156-2007 標準電壓
GB/T191-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/T2423.4-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Db:交變濕熱(12h+12h循環(huán))GB7251.1-2013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:總則MT871-2011 礦用防爆低壓交流真空饋電開關
AQ1043 -2007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標識
二、 基本參數(shù)
2.1型號含義:
3.3?基本參數(shù)
額定電壓: 10kV、6kV;
額定電流:1250A、1000A、800A、630A、500A、400A、315A、200A、150A、100A、50A;防護等級:IP43;
短路開斷和關合電流次數(shù):“分-0.3s-合分-180s-合分”5次,分14次,合分11次;額定短路開斷電流: 31.5kA(有效值);
額定短路關合電流: 80kA(峰值);
額定短時耐受電流:31.5kA(有效值);
額定峰值耐受電流: 80kA(峰值);
額定短路持續(xù)時間:4s;
額定短路開斷次數(shù):30次
主要保護功能:
1) 短路保護
2) 過負荷保護
3) 零序過流保護
4) 零序過壓保護
5) 過欠電壓保護
另具備故障記憶、故障查詢、自檢等功能。
4技術要求
4.1一般要求
4.1.1開關柜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,并按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。
4.1.2除符合本技術條件外還應符合GB/T12173-2008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4.2環(huán)境條件
開關柜在下列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:
a) 海拔高度:1000m;
b) 環(huán)境溫度:-20℃~40℃;
c) 相對濕度:95%;
d) 在無破壞絕緣的氣體或蒸汽環(huán)境中;
4.3外殼
4.3.1材料
開關柜外殼采用2.5mm厚冷軋鋼板制成。
4.3.2強度
開關柜外殼材質符合GB3836.1-2010第8章的規(guī)定,并均應承受1kg/7J的沖擊強度沖擊試驗。
4.3.3 防護等級
開關柜外殼的防護能力應符合GB3836.3-2010第4.9條的規(guī)定,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43。
4.3.4 表面溫度
較高表面溫度應不高于85°C,操作手柄、手輪應不高于60℃。在結構上能防止人員接觸的情況下,電源箱的較高表面溫度不高于150°C4.3.5 緊固件
4.3.5.1 開關柜緊固件應符合GB3836.1-2010中第9章的規(guī)定,且螺栓直徑應不小于M6。
4.3.5.2 一般情況下,應采取防止緊固件因振動而松脫的措施。
4.4 電纜引入裝置
4.4.1 電纜引入裝置不應有尖銳棱角,以防損傷電纜;4.4.2 電纜引入裝置應有夾緊裝置,防止電纜的轉動傳遞到連接件;4.4.3 電纜引入裝置能保證其與固定的外殼符合所要求的防護等級;4.4.4 電纜引入裝置不裝電纜的通孔應使用封堵件。
4.5 連接件
4.5.1 與外部電路連接的連接件應有足夠大的尺寸,以便與截面積至少等于電器設備額定電流相應的導線可靠連接4.5.1.1 連接件應滿足:
a) 可靠地固定,不會自行松動;
b) 具有使導體不會從指定位置滑出的結構;
c) 保證適當?shù)慕佑|壓力,不對連接導線產生影響功能的損傷,這尤其適用于連接件與多股導線直接卡緊的方法。
4.5.1.2不允許使用的連接件
a) 具有能損壞導體的尖銳棱邊;
b) 在設備制造廠規(guī)定的正常擰緊過程中轉動,扭轉或變形;
4.5.2 連接件的結構須保證在正常運行情況下,不會因溫度發(fā)生變化面明顯削弱其接觸壓力。不應通過絕緣材料傳遞接觸壓力。
4.5.3 用來壓緊導線的連接件須有彈性零件。連接導體截面積不超過4mm?的連接件也應能和更小截面積的導體可靠連接。
4.6 電器間隙和爬電距離
4.6.1電氣間隙須符合GB3836.3-2010第4.3條的規(guī)定見表1
表1
由電源系統(tǒng)額定電壓確定的相對地電壓 |
電氣間隙 ㎜ |
6k |
60 |
10k |
100 |
4.6.2爬電距離符合GB3836.3-2010第4.4條的規(guī)定距離見表2a) 開關柜污染等級3級、材料組別I、額定工作電壓確定;
表2
額定工作電壓V |
爬電距離 ㎜ |
6k |
90 |
10k |
140 |
4.7 接地連接件
開關柜應設置GB3836.1-2000第15章規(guī)定的符合內、外接地裝置,并標注(配置)接地標志 〨。
4.8 聯(lián)鎖
4.8.1 開關柜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后應能自鎖,以防止誤操作4.8.2 開關柜應設置“嚴禁帶電開蓋”的警告牌
4.8.3 開關柜的聯(lián)鎖通過接地刀來實現(xiàn),刀閘接地后開關便自鎖,通過開關顯示確定具體位置。
4.9溫升
礦用低壓開關設備內導體相互連接處允許溫升不應超過表3的規(guī)定。
序 號 |
部 位 |
溫 升 限 值 (℃) |
|
1
2 |
連 接 外 部 的 接 線 端 子 |
70 |
|
母線與母線、母線與電器
元件固定連接線 |
銅——銅 |
50 |
|
銅搪錫——銅搪錫 |
60 |
||
銅鍍銀——銅鍍銀 |
80 |
||
鋁搪錫——鋁搪錫 |
55 |
||
鋁搪錫——銅搪錫 |
55 |
||
母線處抹導電膏 |
55 |
||
3 |
操作手柄 |
金 屬 的 |
15 |
絕 緣 材 料 的 |
25 |
||
4 |
可接觸的外殼和覆板 |
金 屬 的 |
30 |
絕 緣 材 料 的 |
40 |
4.10 過流保護試驗
過負荷保護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,并具備告警功能。
表4過載保護特性
序號 |
整定過載電流倍數(shù) |
動作時間 |
起始狀態(tài) |
1 |
1.5 |
<60s |
熱態(tài) |
4.11短路保護
當電流超過短路保護設定電流(6Ie~10Ie)時,一般設置為8Ie,斷路器立即分閘保護,動作時間不大于100ms。
4.12零序過流保護試驗(接地保護)
零序電流型接地保護一次零序電流分檔為2.0A、4.0A、6.0A,動作時間為0.1s,誤差值小于±10%。
4.14自檢及故障查詢功能
開關柜應能通過自檢回路進行自檢,并具備故障查詢功能。
4.15主回路電阻測試
主回路的接觸電阻應不大于500μΩ。
4.16絕緣水平如表5所示
額定電壓(方均根值) |
額定短時工頻耐受電壓通用值(方均根值) |
額定短時工頻耐受電壓隔離斷口值(方均根值) |
額定全波雷電沖擊難受電壓(峰值) |
10 |
42 |
48 |
75 |
6 |
30 |
34 |
60 |
注:1、控制回路2kV 。 |
4.17濕熱性能應符合GB3836.1-2010中附錄C規(guī)定的要求,嚴酷等級高溫40℃, 10kV濕熱試驗周期21d,防爆面無銹蝕。
4.18機械操作與機械特性見表6.
斷路器在高操作電壓下,進行分、合閘操作各5次,動作正常;斷路器在低操作電壓下,進行分、合閘操作各5次,動作正常;斷路器在額定操作電壓下,進行分、合閘操作各5次,動作正常;斷路器在額定操作電壓下,進行“分-0.3s-合分”操作各5次,動作正常;對儲能電機分別施以85%和110%額定電壓,在斷路器合閘狀態(tài)下各進行5次儲能操作,儲能應正常;斷路器處于合閘位置,將操動機構合閘彈簧全部儲能,進行三次空載合閘儲能釋放操作,動作應正常;斷路器處于合閘位置,操動機構分閘線圈施加30%額定操作電壓,連續(xù)操作三次,不得分閘。
表6 斷路器參數(shù)
技術參數(shù) |
永磁機構 |
平均分閘速度 m/s |
0.9-1.3 |
平均合閘速度 m/s |
0.4-0.8 |
觸頭開距 mm |
11±1 |
觸頭超行程 mm |
4.0±1.0 |
合閘時觸頭彈跳時間 ms |
≤2 |
觸頭合閘及分閘不同期性 ms |
≤2 |
表7
序號 |
檢驗內容 |
檢驗要求 |
檢驗方法 |
型式檢驗 |
出廠檢驗 |
1 |
聯(lián)鎖試驗 |
4.8 |
5.6 |
○ |
○ |
2 |
溫升試驗 |
4.9 |
5.7 |
○ |
- |
3 |
過流保護試驗 |
4.10 |
5.8 |
○ |
○ |
4 |
短路保護試驗 |
4.11 |
5.9 |
○ |
○ |
5 |
零序過流保護試驗(接地保護) |
4.12 |
5.10 |
○ |
○ |
6 |
自檢及故障查詢功能 |
4.14 |
5.12 |
○ |
○ |
7 |
主回路電阻測試 |
4.15 |
5.13 |
○ |
○ |
8 |
絕緣水平 |
4.16 |
5.14 |
○ |
* |
9 |
濕熱性能試驗 |
4.17 |
5.15 |
○ |
- |
10 |
機械操作與機械特性 |
4.18 |
5.16 |
○ |
○ |
11 |
開斷關合能力試驗 |
4.19 |
5.17 |
○ |
- |
12 |
短時耐受電流和峰值耐受電流試驗 |
4.20 |
5.18 |
○ |
- |
13 |
顯示功能 |
4.21 |
目測 |
○ |
○ |
14 |
結構檢查 |
4.1~4.6 |
5.1 |
○ |
○ |
15 |
外殼沖擊試驗 |
4.2 |
5.2 |
○ |
- |
16 |
標志及警告牌 |
7.1 |
目測 |
○ |
○ |
17 |
接地 |
4.7 |
目測 |
○ |
○ |
18 |
電氣間隙爬電距離 |
4.6 |
5.18 |
○ |
○ |
19 |
外殼防護等級試驗 |
4.3.3 |
5.3 |
○ |
- |
注:“○”表示需要進行檢驗的項目,“-”表示不檢驗的項目,“*”表示出廠只進行工頻耐壓。 |
6.3.2 開關柜型式檢驗項目按本標準表7中型式檢驗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6.3.3 用作型式檢驗的開關柜須是出廠檢驗合格的樣品,檢驗樣品不少于1臺。型式檢驗中對不構成威脅安全或嚴重降低性能指標的項目如有失誤,只要制造廠能提供充分證據(jù),說明該失誤并不是設計上的固有缺陷,而是由于個別樣品所致,則允許按原試樣品數(shù)量復試,復試合格仍認為試驗合格。型式檢驗中涉及安全和重大性能指標的項目不允許失敗。如有失敗找出原因,采取措施,予以改進,并經(jīng)重新試驗合格方為有效。
7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7.1 標志
7.1.1 應在開關柜的明顯位置牢固地設置銘牌、警告牌和標志“KA”
7.1.2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“KA”的使用應符合AQ 1043-2007標準規(guī)定。
7.1.3 銘牌、標志牌與警告牌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成7.2 銘牌
7.2.1 開關柜外殼的明顯處須設置銘牌,并可靠固定。
7.2.2 銘牌須包括下列內容:
a) 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“KY, KA”標志;
b)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編號;
c) 外殼防護等級;
d) 礦用合格證號;
e) 其他需要標出的參數(shù);
f) 產品出廠日期或產品標號;
g) 制造廠名稱或注冊商標;
7.3 包裝
7.3.1 總則
每臺開關柜在運送出廠時應予裝箱,以防止運輸過程中遭受損壞,并達到防潮防塵的要求。整臺開關柜和部件的包裝都要適合陸路和水路運輸?shù)囊蟆?br />
7.3.2 包裝標志
包裝箱外壁應有明顯而耐久的文字及標志,其內容包括:
a) 制造廠名稱及地址;
b) 收貨單位名稱及地址;
c) 產品型號、名稱及數(shù)量;
d) 產品毛重;
e) 箱子外型尺寸(長?寬?高);
f) 標志“向上”、“防潮”、“小心輕放”等字樣或符號。
7.3.3 隨同產品供應的文件
a) 裝箱單;
b) 產品合格證明書(或標志);
c) 產品說明書。
7.4 運輸、貯存
包裝箱在運輸、貯存過程中不得受雨水侵襲。產品放置在沒有雨雪侵入、空氣流通和相對濕度不大于90%(+20±5℃)、溫度不高于+40℃、不低于-5℃的倉庫中??紤]到運輸或貯存的低溫度可能出現(xiàn)-5℃~-25℃,此時用戶與制造廠應協(xié)商解決。